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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或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同意提名梁金辉先生、李培辉先生、周庆伍先生、闫立军先生、
许鹏先生和叶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王瑞华先生、徐志豪先生和李静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张桂平、王瑞华、徐志豪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