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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尤夫: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4-25 18:04:28 证券之星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无需提供

担保,亦不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杨占武   刘超   赵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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