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痛失“准百亿门票”的申万宏源,官微近期宣布更名,凸显“财富管理”字样。
官微宣布更名
(资料图片)
5月28日,行家关注多时的“申万宏源证券”官微,忽然有了如下提示:更名为“申万宏源财富管理”。
公开介绍显示,这是申万宏源证券的官方服务号。“集行情资讯、咨询服务、业务办理及账户管理等于一体的投资理财服务平台”,”助您财富不断增值“,这一Slogan,倒也是颇为应景。
正是这一步,从“证券”到”财富管理“的变更,也让行家引起了思考。
痛失行业头部
从归属关系来看,申万宏源证券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000166.SZ)全资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旗下还有投行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申万宏源投行),以及限定在新疆及周边省区营业的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申万宏源西部)两家全资子公司。而圈内外人士均熟悉的“申万研究所”——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由申万宏源证券持股90%,万达信息持股10%。
在母公司层面,A+H概念的申万宏源,曾是券业净利润十强和魔都三巨头之一,也因此出现在行家的时间线中。
然而,2022年申万宏源表现颇为“尴尬”。在《老牌券商净利润锐减七成,滑坡有何原因》一文中,行家点评了申万宏源的业绩数据:营业收入206.10亿元,同比下降39.93%;净利润仅为27.89亿元,同比锐减70.32%。
再看申万宏源证券,2022年营业收入为158.03亿元,同比下降35.93%;归母净利润为34.86亿元,同比下降63.04%。也就是说,申万宏源证券为母公司申万宏源贡献了约77%的营业收入,125%的净利润。
那么,申万宏源证券在财富管理方面的表现如何?
财富管理表现
翻开申万宏源证券年报,一组与财富管理相关的数据,让行家颇感兴趣。
证券客户托管资产达到3.74万亿元,行业排名靠前。代理买卖业务净收入33.82亿元,新增客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加6.17%。
销售金融产品3,999.09亿元,其中自行开发金融产品3,558.29亿元,代理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440.80亿元。另据据申万宏源年报,2022年销售金融产品收入2.76亿元,同比下降38.89%。
回顾2022年,申万宏源强调“全面贯彻大财富管理的理念”,通过完善科学化产品研究和评价体系、客户分级服务体系,持续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多层次的产品服务。报告期内,申万宏源证券获得首批个人养老金代销展业资格,进一步丰富财富管理产品及服务体系、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客户黏性。
展望2023年,申万宏源证券表示将致力于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及保有规模,采取包括加大引入券结产品,提升财富管理综合解决方案输出能力;以个人养老金业务、基金定投为抓手,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和获得感,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
2023年一季度,申万宏源证券权益类基金销售规模364亿元,排名行业第34位。而在2022年四季度,其权益类规模为340亿元,排名第36位。
曾有监管罚单
在合规层面,申万宏源证券曾因与“蚂蚁”合作违规,收到了监管处罚。
2022年4月,因与蚂蚁财富(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蚂蚁财富)合作开展线上投资顾问业务时,未独立开展适当性管理,未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未获取客户的住址、职业、财务状况、投资经验、诚信记录等信息,相关信息系统运行不处于公司自身控制范围,未能本地保存客户信息、适当性管理以及相关服务记录等资料与蚂蚁财富合作,申万宏源证券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申万宏源在2021年报和2022年报均提及此事,并表示已整改完成。时隔年余,行家暂未发现新增涉及财富管理条线的监管处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人员薪酬变动
再来说说圈内外人士都感兴趣的人员薪酬。
截至2022年底,申万宏源证券公司共有员工11,112人,较2021年的10,774名略增3.14%。从执业岗位来看,经纪业务人员数量高达5,474名,占比49.26%;而在2021年,经纪业务人员5,737名,占比53.25%。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底,申万宏源证券共有经纪人615名,较2021年的1,001名同比削减四成。
“三张表”数据显示,申万宏源证券2022年度薪酬总额为72.79亿元,同比下降5.68%。以报告期末员工计算,人均薪酬为65.51万元,同比下降8.55%。这一数据与申万宏源年报相比,并没有明显差异。
2021年以来,申万宏源有14份涉及劳动争议的公开文书。从判决结果来看,因任职期间违规代客交易,经手项目出现风险等情况,员工的“讨薪”要求几乎都未获法院支持。
少有的例外,来自申万宏源证券济南泺源大街证券营业部(简称:泺源大街营业部)。
生于1969年的王先生,此前曾任职于民族证券和广发证券,2013年加入申万宏源证券。2019年6月,他与泺源大街营业部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岗位为营销顾问。
因3000元标准的差旅费用产生矛盾,2020年1月,王先生通过山东分公司员工交流群内“发声”。同年3月,泺源大街营业部以“长期旷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其后招录了两名全日制营销人员“顶替”,并签订劳动合同。
王先生诉至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济南劳仲委),裁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泺源大街营业部不服济南劳仲委裁决,相继诉至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简称:历下区法院)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济南中院)。
一审过程中,泺源大街营业部称,当事人群发言论“抹黑营业部”;提交了2021年7月发布的内部文件,对“年业务净收入小于10万且未实现盈亏平衡”的“低效”人员解约。历下区法院对该营业部的陈述和举证不予采信,判决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其后,泺源大街营业部上诉至济南中院,同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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