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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程序规定与流程 环球今日讯
2023-07-01 07:53:56 法务网
一、

涉外离婚程序规定与流程

涉外离婚程序规定与流程需要具体分析: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携带结婚证、身份证件、护照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相关资料图)

起诉离婚的,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件、护照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

涉外诉讼离婚需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涉外诉讼离婚需要三到六个月长时间。有特殊情形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上报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

涉外诉讼离婚的诉讼费谁承担

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费用是参照我国一般的诉讼离婚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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