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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办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印发,旨在加快建设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全面融入现代流通体系,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农村流通体系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加快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商品和资源要素有序流动的迫切需要,是建设高效顺畅现代流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有力举措,是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支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这份由中央财办、中央农办、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邮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围绕未来一段时间我国加快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撑等作出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村流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进入设施升级、融合发展、数字赋能的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也要看到,当前农村流通发展仍面临流通设施不足、缺乏规模效益、缺少龙头企业、城乡商品要素流动不畅、假冒伪劣商品多、要素保障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到2025年,我国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基本建成设施完善、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顺畅的农村现代商贸网络、物流网络、产地冷链网络,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农村消费环境明显改善。到2035年,建成双向协同、高效顺畅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商贸、物流、交通、农业、供销深度融合,农村流通设施和业态深度融入现代流通体系,城乡市场紧密衔接、商品和资源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形成良性循环。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