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图书馆入馆须知
济宁市图书馆系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读者应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维护公共秩序、为建设文明有序的阅读环境共同努力。
(资料图)
(一)为保障安全,读者入馆请自觉接受安检、严禁携带违禁品、管制类物品入馆。
(二)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全馆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种入馆。
(三)图书馆为公共文化场所,请保持着装整洁、文明,不得赤膊、穿着背心、拖鞋等入馆。
(四)请勿携带有色、含糖类饮料入内。携带食品进馆的读者须在馆方规定区域内食用,禁止在规定区域外进餐。
(五)馆内各电源插座不允许插接大于300W的用电设备,违者处罚,所造成损失原价赔偿。
(六)请保持馆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高声接打电话和播放影响他人的音乐、影视剧等。
(七)请保持公共卫生,勿在馆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垃圾。
(八)儿童须在监护人带领下入馆。
(九)入馆后,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个人物品,如有遗失,馆方不承担责任。
(十)请爱护图书馆的文献资源和公共设施,请勿在桌椅面、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十一)非对外开放区域,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十二)离馆时如遇监测器报警,应主动接受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的言行。
(十三)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馆内装有监控,请规范您的行为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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