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泉港区停车场
线上备案登记工作的公告
【资料图】
为全面规范城市停车秩序,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根据《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及《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经营性停车场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泉港区启动停车场线上备案登记工作。现就备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备案登记范围
泉港区城区内的公共、配建、临时停车场及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为强制性,非经营性停车场备案为非强制性)。
二、备案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4月20日为停车场批量备案过渡期。
三、备案登记方式
实行经营单位(实际管理者)通过网络系统登记,提交申报材料。过渡期间,停车场业主登录“闽政通”进入“泉服务-泉交通”,选择“停车备案”,选择对应的业务申报类型,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经营性停车场由经营者申报,材料提交完成后进入受理流程。备案受理后,区城管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现场勘验通过后发放备案证明。
四、备案登记资料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由经营者申报,停车场所有者应主动协助和督促停车场经营者在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时填写提交资料。
五、下阶段工作措施
我局将加强网格化巡查力度,请各停车经营单位自觉备案,有疑问请咨询我局市政园林股,电话:0595-87971891,过渡期满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逾期未备案的经营性停车场进行依法查处,责令限期备案并可处罚款。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城市管理局(代)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