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后如何合法补偿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需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图)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二、拆迁补偿协议中具体应该写明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补偿协议具体应该写明: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三、哪些情况下拆迁补偿协议是无效的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2.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3.被拆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被拆迁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应征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同意,否则无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且未经权利人追认的无效。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6.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