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云南大理杭瑞高速K2572太邑执法站附近,一辆运输商品车的货车因轮毂温度过高引发自燃,火势还造成货车运载商品车起火。
发现警情后,大理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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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车轮胎自燃是由于刹车淋水喷头不通畅,导致轮毂在长时间行驶的过程中不断升温。驾驶人发现后立即将车辆停靠至紧急停靠带,太邑执法站值班民警在观察到冒浓烟车辆后,立即携带干粉灭火器、水桶等灭火设施,将带来的水泼洒在冒烟的轮毂和燃烧的商品车上。由于处置及时,避免了火势扩大,从而未引发其他车辆燃烧,最大限度降低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大理高速公路交警三大队提醒:
货车司机“谈之色变”的车辆自燃其实大多是可以避免的。
出车前需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有问题要及时排除,车辆上务必配备消防装置;
随时观察刹车淋水,淋水不足的,一定要在公路沿线各加水点加足淋水,如果发现刹车淋水装置有问题,要及时进行修理,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不上路;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观察到发动机和车辆轮胎附近冒烟,并且闻到焦糊味时,要立即寻找安全点靠边停车熄火,并尽快疏散车上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利用车上的消防装置对发热部分进行降温;如果火势太大无法控制,要立即报警求助,同时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待救援。
通讯员:张汉斌 施玉荣
编辑:刘林灵 金秀雯(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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