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湖北前首富兰世立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办公室已经就自己的国家赔偿给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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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兰世立提供了一份《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的复印件,文件称,兰世立:你提出的赔偿申请收悉,因需对身份同一性进行核查,现已核查完毕,本院决定立案审查。落款是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公章,落款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
兰世立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8月22日广州市检察院约见了他,并就国家赔偿中必须赔偿部分达成一致。
国家赔偿中必须赔偿的部分包括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合计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万元,共计万元。据兰世立公布的赔偿申请称:这部分包括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4月8日、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7月9日、2019年11月9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三个时间段,兰世立被错误拘留 35 天、错误监视居住 91天、错误实施逮捕和刑事羁押771天。
此外,就国家赔偿中的协商赔偿,兰世立提出以下七项要求:“申请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追究广州公安机关办错案人员责任、追究广州检察院办错案人员责任,以及追究麦趣尔()董事长李勇及其兄弟李刚、李猛三人的三兄弟的相关法律责任、并收回暹罗航空、东方航空的控制权、追回兰世立在新加坡创立的AZG公司的损失。”
京衡律师事务所王雪婷律师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因关于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在有相关证据支持的前提下,现行法律是可以支持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但关于其他协商赔偿条款,即是否能够追究广州公安机关办错案人员责任、追究广州检察院办错案人员责任,以及追究麦趣尔董事长在内的李氏三兄弟的相关法律责任,还无法确认。因为相关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综合整个案件的情况、证据,以及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存在渎职行为,需要经过调查后才可以认定。同样,是否追究李氏三兄弟,也要经过调查后,看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违法犯罪的事实,才可追究其相关责任。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贝贝对蓝鲸财经记者表示,检察院已经立案受理可以透露一个风声:该案件在很大程度上最后会出具赔偿决定,其中的必须赔偿部分将会依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和酌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此外,兰世立申请协商赔偿部分的七项要求,法律尚未设定一个明确、统一的标准,实践中往往因案而异,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赔偿义务机关会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兰世立的意见,对其提出的协商赔偿部分的具体要求是否落实进行审理。
兰世立在发布会上称:“上述申请有几条(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是可以落实的,后面几条能不能落实我还不知道,我的余生会为此去努力。”
兰世立是武汉人,曾有“中国民营航空第一人”之称。2005年,兰世立凭借超过20亿元身家登上福布斯富豪榜,成为湖北首富。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5年3月,兰世立与麦趣尔李氏三兄弟签订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合作收购泰国东方航空公司(下称“泰东航”)。但后来兰世立与李氏三兄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收购款支付、股权转让、公司管理等方面产生纠纷,2016年2月,李氏兄弟向广州警方报案,2016年3月2日,广州公安局立案侦查。
兰世立于2016年3月3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7月9日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
2017年11月16日,广州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披露,兰世立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已于2016年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并已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2017年11月15日,兰世立实名举报,李氏三兄弟骗取自己航空公司百亿资产,并指控麦趣尔涉嫌包装上市。
此事致麦趣尔股价跌停,麦趣尔公开回应称,公司各项生产、销售均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所谓媒体报道事项尚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019年11月9日,兰世立在新加坡被逮捕,并于当天押解回广州。经过开庭审理,2021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兰世立无罪,同日释放。
兰世立表示:“我曾经是湖北首富,也曾身无分文,现在国家出台了新政策,我就无所顾忌,我要把我失去的全部找回来。”
(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