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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据封面新闻消息,近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因伪造薛之谦演唱会门票430张获利13万元,被湖南衡阳珠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衡阳检察通报,6月底,犯罪嫌疑人邓某某了解到薛之谦演唱会将在衡阳举办,便萌生了伪造假门票牟取利益的念头。他随即联系某广告公司及某数字印刷厂,以自己公司需要印刷宣传票的名义,委托广告公司为其设计薛之谦在衡阳举办的“天外来物”演唱会假门票样式及排版,再通过印刷厂印刷假票430张。
随后,邓某某找到赵某某等三人,谎称手中有演唱会内部福利票,让三人帮助其售卖。四人通过微信、qq等线上及线下交易的方式,共计售卖假票约300张,受害人多达100余名,邓某某非法获利13万余元。
8月22日,邓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被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衡阳检察提醒,今年以来,线下演出市场迅猛复苏,明星演唱会一票难求,购买门票务必通过正规渠道,切莫轻信“内部票”“有门路”的说辞,不慎买到假票,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极目新闻综合衡阳检察封面新闻、潇湘晨报、衡阳检察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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