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以来,全省各地按照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校外培训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创新举措,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排查,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开展部门联合巡查、突击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无照“黑机构”、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等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近期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事件地点 雅安市雨城区
(资料图)
事件详情 8月4日,接群众举报,雅安市雨城区假日广场中庭2楼“语艺传媒”无办学资质正在开展培训。雨城区教育局赓即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突击检查,经核实并联合辖区派出所(家长同步报警)取证,该机构属于无证有照机构,但营业执照注册地在省外,且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无办学资质。现场有兼职教师1人,有学生6人,正在开展思维训练、口才、主持等培训。
处理结果 1.雨城区教育局和辖区派出所向该机构下发停办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2.责令该机构向已收费学生清退收缴的近2万元费用;3.有序疏散培训学生,并向家长作好解释工作;4.机构涉嫌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相关部门正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案例二
事件地点 眉山市天府新区
事件详情 8月4日,眉山天府新区教体文旅局会同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视高街道政府联合查处一家组织在校大学生开办的暑期学科类培训的黑机构。该机构无证无照,设在居民房,极其隐蔽。
处理结果 1.现场给该家长解读“双减”工作内容与精神,告知家长目前整个天府新区都没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此类机构”均属于非法黑机构,教师无资质,场地无消防,存在严重安全风险;2.市场监管局查封现场培训资料及学生信息登记账本;3.登记举办者及大学生身份信息,现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培训费用;4.视高街道相关负责人当场与房东取得联系,告知不得再将场地租赁给相关类型的公司及个人当作培训场地;5.视高街道后续根据学生信息登记账本联系家长确认费用是否退还到位;6.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举办者带回,开展后续调查工作。
案例三
事件地点 达州市宣汉县
事件详情 7月27日,接群众举报线索,宣汉县教育、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对举报地址实地核查。经现场核实,社会无业人员刘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以“海诺教育”名义租用清溪镇滨河路滨江酒楼大厅作为授课场所,聘用在校大学生和应届大学毕业生7名,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8名,7月9日至7月30日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等学科类培训辅导,小学生每生收费680元,初中生每生收费780元,共收取费用6万余元。
处理结果 1.下发《停办通知书》,责令当场解散学生,停止学科类培训行为,立即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将退费情况书面报县教育局,以备核查;2.对刘某和聘用教师进行普法宣传,解读国家关于校外培训相关政策,对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案例四
事件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
事件详情 7月26日,青羊区“双减”办在常态化巡查中发现,苏坡东路2号存在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机构两家。青羊区“双减”办立即联合区教育局、街道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其办学场地进行突击检查。经核查,两家机构是有证机构在此租借场地进行学科类培训,共涉及学员60余人,其中一家暂未收取学生学费。同时,该场地还存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风险隐患。
处理结果 1.联合检查组当日下午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招生办学;2.要求其在8月底前搬空该培训场地,并做好学生家长退费及解释工作;3.区教育局在7月30日对该场地进行了“回头看”,确认该场地已无培训行为。
案例五
事件地点 甘孜州泸定县
事件详情 7月25日,接群众举报线索,泸定县教体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和泸桥镇沙坝社区网格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泸桥镇赤水路80号(任家大院)民舍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郭某某正组织20名左右初中阶段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经过调查取证,郭某某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从7月18日开始培训至今暂未收取费用。
处理结果 1.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下达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书;2.当场对郭某某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3.组织学员安全撤离;4.由公安部门将完成对当事人租住情况登记,由社区网格员持续跟踪当事人整改落实情况。
案例六
事件地点 泸州市江阳区
事件详情 7月18日,接群众举报线索,江阳区一环路酒城大道三段345号1栋501泸州市翰林乐学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托管名义开展学科培训。接到该投诉件后,7月19日,泸州市教育体育局联合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会同属地街镇教体中心对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场所违规招收了18名学科类培训学生,有2名教师在进行“一对一”学科培训。
处理结果 1.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责令立即停止违规行为;2.责令清退学员培训费用10.7万元,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3.不定期会开展“回头看”,并加强日常监管。